集团安全创新部调查中心为董事会领导之独立调查机构,负责公司反舞弊渠道的维护以及案件的调查。我们本着对董事会及举报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反舞弊工作。
点击进入
廉洁举报邮箱
haoshunshenji@163.com
电话举报
4000001650
信件举报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皓顺壹号院北区售楼部3楼
收件人:审计部 调查中心负责人
邮编:054000
不受理非舞弊相关类的客户投诉本网站
请按以下方式处理
客户投诉通道
举报范围
“廉洁举报”仅限对皓顺员工违反《皓顺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行为的举报,其他投诉请通过皓顺官网“服务热线”客户热线解决。
(一)皓顺人员有义务向合作商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管理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皓顺人员有义务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教育;
(三)皓顺人员有权对合作商在主合同实施过程中执行廉洁情况实行监督,组织召开双方人员参加的廉政管理会议;
(四)皓顺人员不得向合作商和相关单位索要、接受或变相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皓顺人员不得在合作商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公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皓顺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合作商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皓顺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合作商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准向合作商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合作商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合作商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举报责任
1.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2.举报内容应当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陷害他人。
重要提示
1.鼓励实名举报,我们承诺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对调查结果给予及时反馈。
2.举报人应尽可能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当事人,并提供人利益或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证据或其他有关资料。